(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2021年12月21日县财政局党组召开财政局涉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局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党组书记曹成功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摘录)》,党组副书记白宗胜同志对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阳信县涉粮领域问题的反馈意见做了通报,会上研究通过了财政局《关于市委涉粮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局党组要求有关股室要根据方案主动认领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县财政局“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缺失---县财政局未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问题,制定了《关于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和整改步骤。全面集中整改工作时间定为两个月,至2022年2月9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分为提高认识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查漏补缺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重点聚焦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升政治业务水平,完善制度办法、健全粮食风险基金监管机制,举一反三、全面规范账户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监管四大方面,划分责任到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我局问题共一项,内容是“县财政局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缺失。县财政局未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方面的问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粮食安全不仅要算经济账,更是算国家安全的政治账,进一步提高了涉粮工作政治站位。 2、将粮食政策性业务纳入财政重点监控事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管,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22年起将地方粮食储备补贴业务做为重点监管事项,主动参与储备粮规模调整和轮换出入库业务的审批、验收和监管,下一步财政局将配合发改局、农发行做好监管验收,确保粮食库存真实、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安全。2021年10月20日,对阳信县地方粮食储备库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该库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延伸到以前年度。检查发现发票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4项,已组织企业整改完毕。 3、健全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从制度上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监管不到位问题,2022年1月会同县发改局、县农发行,研究制定了《阳信县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阳财企﹝2022﹞1号),自2022年1月1日执行,办法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主体、使用程序、各部门具体监管职责分工等,为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切实提升财政粮食风险基金监管水平。 4、健全和优化内部资金管理制度。针对粮食风险基金内部传递手续不规范、有时出现记账延误等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共性问题,2021年12月制定下发了《阳信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阳财库﹝2021﹞12号),自2022年1月1日执行,办法从单位申请、资金缴入、财政下达、资金支付以及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内部资金管理流程和职责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等财政代管(专户)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接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涉粮重要讲话和中央涉粮领域政策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涉粮工作提高到事关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高度,持之以恒抓实抓好。中共阳信县财政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阳信县涉粮领域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12月9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步工作措施
(二)重点抓好制度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出台了《阳信县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阳信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两项制度办法。下一步,着力抓好制度落实,随时解决制度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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