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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查处的3起 “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阳信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对村级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信城街道幸福村党支部书记袁爱民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袁爱民两次将村集体资金外借他人,共计挪用村集体资金31250元;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袁爱民以他人名义冒领村集体占地、枣园、青苗、水井等补偿款共计10366.34元,并据为己有。2019年12月,袁爱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洋湖乡东西田村党支部书记田守猛侵占村集体收入问题。2017年4月,东西田村收到上级拨付的旱厕改造奖励经费6900元。田守猛支取该款后未列入村集体收入非法占为己有。2020年2月田守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转交洋湖乡三资办监督使用

河流镇安监所工作人员韩吉锋坐收坐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1993年至2014年,韩吉锋在河流镇韩榜村任职期间,坐收坐支村集体土地承包费、征地补偿款、群众宅基费等村集体资金,共计136709元;2013年至2014年,韩吉锋侵占韩榜村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款等村集体资金,共计9391元。韩吉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韩吉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转交河流镇三资办监督使用。

全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从严把好“三资”结报审核关,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排查、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不断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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