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治巡察震慑作用,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完成县委巡察整改集中攻坚任务,现将部分被巡察单位存在整改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林业局)党组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浅表化整改、应付整改问题。2017年7月至8月,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开展巡察期间,发现2016年2月县林业局至金阳街道办事处开展社情民意大调研活动时,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县林业局党组对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未从制度执行上找不足,仅退缴部分费用,浅表化整改。后续工作中巡察反馈此类问题重复发生。比如,2017年11月至金阳街道办事处周养蜂等村开展扶贫工作和2020年3月至4月间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林业调查时所报销费用不合规定。 县妇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问题。2017年12月,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就巡察发现问题向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反馈。县妇联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直至2018年4月8日方安排工作人员将应退缴费用交至县国库,超出期限。同时,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支撑材料敷衍应付,内容中出现“阳信县辖六镇三乡”等字样。 县实验中学党支部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虚化问题。县实验中学党支部未对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16类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管理不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等10类问题整改不到位。比如,无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无组织生活会具体材料、无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具体材料、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接收预备党员阶段会议无参会人员签名、未能提供支部换届选票及县教体局党委相关批复文件等。整改中抓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应付整改。 以上问题,反映出部分党组织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个别主要负责人存在“过关”思想,敷衍整改、应付整改。县纪委监委对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妇联和县实验中学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事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县委巡察整改集中攻坚工作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本人抓起,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梳理。对已整改到位问题,查看有无反复。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分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举措,坚定不移推动整改,在4月底,实现“清零”。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不断加大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将对不履行整改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彰显巡察工作的震慑性,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中共阳信县纪委 2021年3月31日 关于对部分单位巡察整改不力问题的通报